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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安开展“飓风-A”行动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日期:2012-11-27     来源:湖南消防网    作者:消防天下网    浏览:362    
核心提示: 本网讯 为加强社会面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多发态势,四川省公安

    本网讯 为加强社会面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多发态势,四川省公安厅于8月16日向全省发布命令,全面启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飓风-A”集中行动。

    一、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集中行动由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统一领导,按照“淡化警种意识、强化警察责任”和“打整体仗、打合成仗”要求,整合全省治安、消防、公安派出所、法制和警务督察部门全部警力,将专项行动作为社会治安严打整治夏季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多警联勤,协同配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在建工程,宾馆、商场和公共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三类对象开展不间断、高密度的集中检查整治。

    二、划分网格,协同作战。为确保为期十天的集中行动实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在多次深入各地调研,科学研判全省火灾形势的基础上,省厅预先建立了“网格化”排查机制,将全川各市县划分成2460个网格,实行警力混编分组、党委片区指导和案件无缝移交,始终保持集中行动的高标准、高效率、高强度。其中,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在建工程主要由消防机构以重点抽查方式开展排查整治;宾馆、商场和公共娱乐场所由消防机构和派出所分级负责,开展重点抽查和错时检查;“三合一”和“九小”场所主要由治安民警和派出所民警以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排查整治,消防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三、严格标准,重拳执法。为保证重拳整治有法可依,省公安厅同时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和《关于消防管理适用治安处罚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双十条”标准措施,强化对“三合一”场所的规范管理,提升行政拘留手段在监督执法中的运用频次,确保集中行动的震慑力和火灾隐患不反弹。集中行动实行“三个一律”整治标准: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等八种违法行为一律实行“三停”处罚;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八种违法行为一律实行行政拘留处罚;对影响疏散、违规动火等消防违法行为和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或采取强制措施。

    四、创新举措,强力跟进。“飓风-A”行动作为今年全川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在“五大”活动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节点作用。行动将首次面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围剿力度;同时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人员申报备案、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评等三方面试点工作,以创新手段做好火灾隐患的动态管控和长期管控。

    集中行动结束后,省政府将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对《四川省消防条例》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宣贯工作进行部署,并依托省市县三级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携手新华社、华西都市报、四川电视台等中央、省市媒体开展专项督查,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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