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安徽省召开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省政府梁卫国副省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议认为,2011年,安徽消防事业发展成效显著,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全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清剿火患”战役成绩显著,社会消防管理深入推进,灭火应急救援职责有效履行。
会议指出,消防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高屋建瓴,须臾不能懈怠,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越是平安的时候,越是不能盲目乐观。必须清醒看到,消防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必须清醒看到,灭火应急救援难度越来越大,必须清醒看到,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期待越来越高。
会议要求,一是要筑牢防控基础,着力从源头上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要突出重点防控,强化对重点单位、重大隐患、重点时段火灾防控,坚决防止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要强化基础防控,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完善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健全基层消防安全防范网络。要深化全民防控,着力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加强消防教育培训。要加强技术防控,推进社会资源投向科技安全保障领域。二是要加强救援力量建设,全面提高灭火实战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要全面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配备现代化装备。着眼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产业布局,提高实战能力。要切实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地要着眼于产业布局、火灾特点、人口和消防力量分布等情况,制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目标。要强化消防部队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立足于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全面提升公安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三是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健全社会化消防安全工作格局。要严格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地要在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隐患整治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确保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要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社会单位进一步巩固深化“四个能力”建设成果,建立健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长效机制。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消防工作落后、消防安全屡出问题的地方,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会上,对“清剿火患”战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2012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淮北、合肥市包河区、阜阳市公安局作了经验交流发言。(来源:安徽省消防总队 作者:王利祥 消防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