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安化消防大队执法监督人员依法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广州名发城第三分店给予一万的处罚。
此前,执法监督人员在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广州名发城第三分店在装修前未到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工地内无消防设施器材,并且电器线路私拉乱接,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如不及时整改,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执法监督人员根据《消防法》有关之规定依法对该施工现场予以查封,并责令该工地负责人限期内到消防大队进行备案,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