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大队在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金鑫商务大酒店存在多处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罚款5000元。
此次检查重点查看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员工对“四个能力”的了解及实际掌握情况;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防火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混乱;有无设置员工宿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
通过检查发现,该宾馆三层走廊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规定;二层疏散通道私自设置楼梯踏步,一旦发生火灾将影响逃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着公共安全。
针对检查结果,检查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金鑫商务大酒店处以5000元罚款的处罚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将隐患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