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大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岳阳县步步高连锁超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中,监督员首先对超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数量是否齐全,灭火器、防火卷帘门是否好用,用火、用电、用气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随后,监督员测试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情况,并对该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了仔细询问和查看。通过检查发现,超市疏散通道被杂物占用,情节严重,极大威胁公共安全。监督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该超市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
通过此次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了隐患,切实改善了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群众构建了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