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17时33分许,湘潭特勤中队接到支队指挥中心命令称:京珠高速1528公里处一辆汽车发生火灾,请立即前往处置。湘潭特勤中队在接到指挥中心命令后,立即组织中队2车16人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0时01分许,中队官兵到达事发地点。到达现场后,经侦查并询问知情人发现:着火车辆为一台中型货车,其停放在京珠高速应急车道旁;货车上载有近20吨钢材和模板,车辆轮胎、货车底部以及运载的货物均已燃烧,火势猛烈;且货车油箱内仍有大量柴油,有爆炸危险;现场无受伤及被困人员。
根据现场情况,现场指挥员立即下达作战命令,一方面指定人员与现场交警配合,对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引导后续车辆缓慢通行,并设置警戒防范无关人员进入。另一方面迅速出两支水枪,一支水枪对汽车油箱位置进行冷却,防止其爆炸,而后,用水枪扑救油箱旁的轮胎等着火部位,一支水枪对汽车底部及运载货物进行灭火。
经过官兵近30分钟的艰苦奋战,火势被成功扑灭。最后,现场指挥员再次对起火车辆进行了仔细检查,在确认无复燃的可能后,清点人员器材装备撤离现场,返回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