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07时56分,长沙县中队接到报警称:星沙七区有一家饭店起火,急需救援。中队立即出动三辆水罐车与12名消防官兵赶往现场。
行车途中,联系报警人得知,起火部位为饭店厨房,火势比较猛烈,且有若干个液化气罐在内,情况十分险急。中队救援力量到达现场,立马对现场围观人员进行疏散,利用两支水枪对火势进行了控制。经饭店老板说明,厨房内共有3个液化气罐。指挥员即刻分布作战命令,先将明火扑灭,同时利用喷雾水枪来降低空气中煤气的浓度和防止静电产生,以防发生爆炸。
明火扑灭后消防官兵紧急深入厨房转移液化气罐,消防战士们在这一行动中始终保持冷静,互相默契配合,以精湛的业务技能与精炼的作战意识,成功将三枚“定时炸弹”转移至安全地带进行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