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化政府5部门单位联合下发了《安化县乡镇社区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
按照乡镇、社区行政村、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三级网格划分,2012年全县选定1个街道和1个乡镇试点,8月份之前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年底前,全县40%的乡镇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所在社区优先推广。2013年全市60%的街道、乡镇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所在社区优先推广。2014年全县80%的街道、乡镇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重点镇、中心镇、经济发达镇优先推广。2015年全县所有街道、乡镇全部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
《实施意见》强调每级网格的行政首长、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本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提示,设置消防宣传橱窗;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大力培育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
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安化消防大队将以高度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各项工作,全面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大力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为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