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火灾事故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火灾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提高扑救和处置火灾事故的整体能力,6月底,涟源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涟源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高质量制定《预案》,涟源市消防大队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大队领导为组长的《预案》起草小组,多方调研,收集了大量的资料和信息。《预案》从今年4月份开始起草、审批。在《预案》审批过程中得到了市政府、市公安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并按程序征求了市武装部、财政局、安监局、住建局、气象局、卫生局等部门的意见,政府法制办进行了严格的政策把关。2012年6月26日正式下发。该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指导,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应急指挥体系,切实提高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在应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时的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预案》的出台,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应急响应机制,为加强第一出动,快速集结救援力量,迅速排除险情,提供了可靠保证。涟源市政府将定期组织各部门、单位进行联合演习,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加强各参与灭火救援力量之间的配合与沟通,切实增强预防和处置各类火灾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