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15时54分,吉首市消防中队接到指挥中心命令:位于吉首市人民北路政法街一宾馆有一女子欲轻生跳楼,请求救助。接到报警后,中队迅速出动1辆抢险救援车8名官兵赶往现场进行救助。
16时05分,消防官兵到达事发现场,只见在该宾馆周围围满了群众,经过询问,并于110民警处了解到:该女子坐在宾馆三楼窗台上已经近一个小时,扬言要跳楼,并且使用利器划割了自己手腕,情绪较为激动。
根据现场情况,中队指挥员立即命令:在楼下设置救生气垫,同时指挥员同现场民警商议救人方法,并且从内外进行喊话稳定该女子情绪,16时34分,此时时间已经过去半个小时,但是该女子仍然是不愿听救援人员的劝解自己下来,并且使用救援人员给其的矿泉水瓶砸向现场的官兵。根据这一情况,中队长肖昌贤果断下令实施强制营救。首先在官兵们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之后,确定自己安全带情况下,从打开的窗户向外慢慢攀爬逐步靠近该女子。双管齐下,一边对该女子进行劝解一边靠近。16时40分,救援人员成功接近该女子,并将其控制。这时在宾馆房间内的人员立即帮忙,将其成功救下带进宾馆房间内。并移交给社区派出所进行调查。
据事后向派出所了解:此次事件的发生系该女子与其男友发生感情问题,一言不合之下,为逼男友现身,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