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新邵县“八一”军政座谈会上传上喜迅:县消防大队被评为2011年“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大队长贺颖由于在双拥创建工作中的出色表现及优异成绩,被评为全县双拥工作先进个人。
2011年以来,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全面落实各项拥政爱民工作,为驻地群众排忧解难,树立了消防部队在人民心中的良好形象。大队长贺颖作为县消防大队的军政主官,他党性坚定,身先士卒,以贯彻落实胡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为指导,紧紧围绕部队建设和防灭火两条主线,积极投身于驻地文明建设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尤其在成功处置“11.17”潭府坍塌事故、“5.9”山洪暴发事故、“7.17”抗洪救灾事故等影响较大的抢险救灾中冲锋陷阵、奋不顾身的英勇行为,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喜得殊荣,贺颖大队长表示:获奖是党和人民对他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在以后的工作中,他将戒骄戒躁,不辱使命,再接再厉,为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驻地文明建设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