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建“和谐龙山,平安龙山”的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省、州安排,龙山县消防大队于2012年6月部署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对辖区内公众聚集场所进行了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在检查中发现,龙山县民安集贸市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龙山民安集贸市场位于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朝阳路19号,该市场初建于1987年,2001年改造后,现占地面积6671.3平方米,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拥有摊位94个,门面540个,每日人流量大约在1万人以上。市场内主要经营日常用品、百货、办公用品、文具、家电及各种杂货。
龙山县消防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民安集贸市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以下问题:
1. 经营户违章搭建遮阳雨棚、摊点、占道经营,严重堵塞消防通道;
2. 新栋西侧违规搭建门面,占用防火间距:
3. 新栋与批发楼质检违规搭建建筑物,改变防火分区;
4. 新栋2套室内消火栓无水带;
5. 经营户门面内用煤炉做饭;
6. 经营户未配置灭火器;
7. 消防档案不健全,相关制度未上墙;
8. 市场内电器线路乱拉乱接。
依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经大队集体议案,确定民安集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为重大火灾隐患。并已报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得到政府的同意。责令民安集贸市场于2012年8月5日前上报整改方案,于2012年9月25日之前全部整改完毕。
2012年8月7日,龙山县消防大队正式为民安集贸市场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