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重拳整治消防违法行为,消除消防安全隐患,7月份,永顺县大队重拳出击,一个月内依法检查各类场所322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98份,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534处,责令“三停”3家,依法临时查封6家,拘留2人,罚款9.1万元,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初显成效。
自“十八大”保卫战打响以来,永顺县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召开部署会议,提请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发文部署全县“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并组织成立了由永顺县政府副县长戴光辉和县公安局副政委邓原知任指挥长的战役总指挥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单位参与的有效机制,并要求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了整个保卫战役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
根据方案要求,大队主官积极带队深入到辖区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集中对辖区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场所、建设工程工地、宾馆、酒店、超市、商场、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排查整治各单位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备并保持完好有效;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落实等问题,并现场询问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抽查责任人“四个能力”掌握情况。
执法中,大队消防监督员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单位场所和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的单位,依法责令“三停”,对人员密集场所一及时消防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并处予以罚款,同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要求各单位场所要以此次“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为契机,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避免侥幸心理,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杜绝违法行为再生。
永顺大队将继续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与多部门形成执法合力,做到排查一个,整治一个,放心一个,全力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全县火灾形势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