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十八大”期间全市安全形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8月9日上午,吉首市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会议。吉首大队防火监督干部、市消防重点单位负责人和新闻媒体参加会议。
会议就全面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任务内容,并通报了全市近期发生的火灾事故。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户籍化管理档案、落实三项备案制度、加强“四个能力”建设等内容做了重点讲解,就各类表格的具体填写方法、系统数据录入注意事项进行了示范性演示,并现场解答了参会人员所提出的疑难性问题。
会议在深入分析了当前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工作的现状的同时,就如何做好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明确具体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完善管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及时录入更新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有关的消防工作。二是要明确责任,严格落实。要进一步明确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落实各项消防责任,全面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要自我评估,提升能力。重点单位要按照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评估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并及时向市消防大队报告备案。
最后,各消防重点单向市消防大队递交了《吉首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