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施工单位火灾诱发因素增多、火灾危险性增大的情况,大通湖大队深入辖区各建筑工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严防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检查中,大队监督员重点查看了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消防设计图纸施工,对工地是否配备灭火器材、电线电缆敷设是否符合规定、工棚疏散和与厨房间的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工程施工队伍和人员是否具备施工资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是否依法审批或备案等,进行了全面检查。还有,对建筑内部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是否见证取样,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健全,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防护措施,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消火栓、水带、水枪等是否设置和配备,建筑外墙是否由影响灭火救援的广告牌,是否设有临时消防通道等,也逐一进行了检查和询问。
检查发现,一经济适用房工地,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了临时宿舍,违反消防安全相关标准。大队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安全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施工企业督促在建工地切实做好防火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