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电焊工丁小防因没有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就直接用电焊违规作业而引发火灾,被行政拘留12日。丁小防怎么也没想到,因为自己的违章操作导致了火灾的发生,同时也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9月12日,路桥区东路桥大道274号南面民房发生火灾。在扑救过程中,消防战士从天台上救下一男子,所幸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发生后,路桥消防大队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在第一时间对报警人、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掌握收集了大量有利于调查判断的第一手资料。经走访询问发现,火灾原因系电焊工丁小防在没有对作业现场进行查看和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情况下就直接用电焊违规作业,不经意间散落的电焊火花引燃了边上的木材,并迅速蔓延开来,引发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丁小防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并于当日依法执行。丁小防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表示因自己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导致火灾发生,愿接受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罚。
据悉,丁小防系江西人,多年来一直在路桥从事电焊工作。丁小防称,当时,他用电焊在天台进行作业,由于嫌麻烦,并没有在作业现场设置任何消防安全设施。正当电焊火花掉在木材上的时候,他顿时不知所措了,很快,火就越烧越大了。
为此,消防部门提醒广大群众:气焊、电焊都同属于焊割行业,这一行业作业时危险性极大,极易引燃周边物品引发火灾。在作业时,一定要做好火灾隐患的防范工作后才能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