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至25日,由衢州市住建局副局长樊笑安带领发改委安监、消防等部门对全市省、市级重点工程施工工地进行安全督查。此次督查消防工作内容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等是否符合要求;临时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用火、用电、用气、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动火使用审批手续执行情况及外墙保温材料使用情况。
督查组先后对衢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及规划业务管理用房项目、浙江避灾减灾中心(衢州市军供站)、衢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新建检验检测及配套用房项目等13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41处,责令当场整改29处,责令限期改正12处。
督查组通过实地检查和台账资料相结合,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在检查中发现所查建筑施工工地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安全隐患问题。为全面加强在建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组要求所有在建施工工地一定要形成时时抓安全,严格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保证消防通道的顺畅;严格加强员工宿舍用火用电的管理,加大对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做到多检查、多提醒、多教育,一定不能让安全出任何问题、任何差错,坚决预防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此次检查,消防部门将监督执法与宣传同步进行,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穿于整个消防检查指导过程中,并要求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相关工种、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在建施工工地的火灾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