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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大队联合县教育局开展全县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日期:2012-11-24     来源:北京消防网    作者:常山消防大队 张志斌    浏览:500    
核心提示:9月12日22时25分许,常山县天马中学初中部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180平方米,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为避免火灾的再次发生,提升

9月12日22时25分许,常山县天马中学初中部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180平方米,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为避免火灾的再次发生,提升中小学校的消防安全环境,经县教育局、县消防大队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全县范围的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检查。
  9月25日开始,联合检查组分2组开展检查,一组对县城的县第一中学、三衢中学、紫港中学、职业中专等学校开展排查,一组对青石镇、同弓乡等开展排查。从当天检查结果看,部分学校存有巡查记录不完善,消防实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堵塞安全出口违法行为。个别学校存有厨房吊顶采用可燃塑料扣板,厨房通道堆放柴油桶,寝室通道用木板隔断等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旨在通过对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排查,全面了解全县中小学校舍消防行政许可情况,对全县中小学消防知识普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全面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健全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园消防安全设施,加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为全面加强排查整治工作,县教育局和消防大队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县教育局李岳飞副局长任组长、消防大队潘菁大队长任副组长,县教育局徐旗科长、消防大队谢志勇参谋为成员,联合开展此次排查整治工作。
  此次排查内容主要有以下7各方面:(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情况;(二)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要求;(三)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四)学校灭火疏散预案的制定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五)学校组织灭火演练及消防知识教育普及情况;(六)消防安全档案情况;(七)各学校履行《消防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职责情况。
  此次排查整治工作从2012年9月中旬开始,到2012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9月10日至9月20日)。二是全面排查阶段(2012年9月21日至9月30日)。三是集中整改阶段(2012年10月1日至12月15日)。四是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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