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至23日,由温州市发改委、住建委、经信委、公安消防局、教育局、旅游局、民政局、工商局、规划局、安监局、城管与执法局、科技局、电力局、民宗局、文广新局等15个部门组成的考核验收小组,圆满完成对全市26个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整治工作考核验收工作。
此次考核验收工作由温州市政府统筹,并专门下发《关于对全市26个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整治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2〕122号),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市住建委余跃彬副主任、公安局李江晖副局长、规划局彭魏滨副局长、公安消防局吴兴荣局长、安监局王文胜副局长、城管与执法局姚志泉副局长、温州电力局刘伟军副局长等7位局长为组长,对全市26个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这26个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分别是:鹿城区双屿街道,龙湾区海城街道、永中街道,瓯海区梧田街道、郭溪街道,乐清市柳市镇、虹桥镇、天成街道、北雁荡山风景区,瑞安市塘下镇、飞云街道、仙降街道、莘塍街道,永嘉县江北街道,平阳县鳌江镇、萧江镇、水头镇、南麂列岛自然保护区,苍南县龙港镇、钱库镇、宜山镇、藻溪镇,文成县大峃镇,泰顺县罗阳镇,洞头县北岙街道。
考核验收主要采取随机抽查、查阅台账、实地检查、情况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政府要求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验收组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严禁走过场、讲人情,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认真填写火灾隐患集中区域考核验收表,并报市消安委办公室进行汇总,市政府将对验收情况进行及时整理通报,并确定是否予以销案。
考核验收中,验收小组认真负责,认真对照验收标准详细检查了每一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通过走、看、问、听、查的形式全面检验火灾隐患整治区域乡镇整改工作的基本情况,考核验收成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进行详细记录。其中苍南县藻溪镇、钱库镇在争执中,严格按照整治技术要求进行整改,配置了消防逃生“四要件”、干粉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以及 “四个能力”建设等整治效果较明显;瑞安市塘下镇、莘塍街道、飞云街道、仙降街道被温州市政府列为区域性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单位后,瑞安市各级部门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深入排查,集中整治,整改火灾隐患66041处,有效消除了各类火灾隐患,同时,该市政府还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消防车设备、“四要件”配置以及专项整改资金,夯实了消防基础,保障了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