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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龙湾:擅自撕毁查封封条 两家单位3名当事人被拘留

   日期:2012-11-24     来源:北京消防网    作者:徐行号    浏览:348    
核心提示:10月23日,温州支队龙湾大队在突击检查行动中,发现辖区两家单位擅自撕毁查封封条后进行营业,依法对3名当事人分别实施行政拘留1

10月23日,温州支队龙湾大队在突击检查行动中,发现辖区两家单位擅自撕毁查封封条后进行营业,依法对3名当事人分别实施行政拘留11日、7日和5日的处罚,并对场所进行了再次查封。
  当天下午,龙湾大队执法人员在突击检查行动中先后来到温州市健泰足道推拿养生堂和九五大酒店进行突击检查。在对九五大酒店复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场所原有封条被撕毁,酒店内正在营业。通过调查取证,发现该封条是由酒店负责人张定国指使酒店员工王庆锋撕毁的。为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龙湾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六项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对2名当事人进行处罚。由于张某和王某在消防部门发现撕毁查封封条后主动投案,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决定减轻处罚,分别对张定国进行行政拘留7日,对王庆锋进行行政拘留5日。
  在温州市健泰足道推拿养生堂复查中,执法人员同样发现该场所封条被撕毁,场所内依然在继续营业。经调查取证,查明是由该场所负责人张浩洋在明知该场所处于查封状态的情况下,擅自将查封封条撕毁进行正常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决定给予张浩洋行政拘留11日处罚。
  据悉,2011年11月11日,龙湾大队在对温州市健泰足道推拿养生堂检查中,发现该场所未经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使用,二层安全出口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该场所进行临时查封。2011年12月17日,龙湾分局在对九五大酒店检查中,发现该酒店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就擅自营业,二楼防火门损坏,转角指示灯未设置,送菜口上下连通、导致防火分区扩大,疏散楼梯扶手缺失,电气线路设置不符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条第四款规定,予以强制执行,对该酒店地上一至五层进行强制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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