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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大队四项措施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日期:2012-11-24     来源:北京消防网    作者:新昌县消防大队 裘红霞    浏览:484    
核心提示:近日,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广泛宣传消防安

近日,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的通知》,新昌大队接到通知后,将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纳入重要工作议程,专门成立宣贯小组,采取四项措施,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学习消防常识、支持消防工作、参与消防公益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一是LED、楼宇电视大显身手。利用大队及辖区内的LED和楼宇电视滚动式播放“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让过往行人都能醒目的看到。
  二是119宣传活动推波助澜。119消防宣传活动当天,通过各社区代表和消防志愿者之手,将“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小册子送进了社区、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宣传海报。
  三是新昌信息港全民参与。在新昌最热的网络论坛开设“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专栏发专帖,通过网友的顶贴互动,让消防常识得到了更好的传播。
  四是《天姥消防》专刊展示。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大队发挥自办媒体主渠道作用,编发以二十条内容为主的消防专刊漫画,系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通过邮寄和分发的方式把消防报刊邮寄到全县政府机关、企事业、学校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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