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衡阳支队立足实际,充分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作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最大限度的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消防工作中来,夯实“十八大”安保根基。
一是扩大举报热线宣传渠道。开展“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宣传活动。9月19日,支队制定下发《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宣传的通知》,明确9月20日至30日期间在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宣传活动,规定了举报投诉内容、投诉方式和奖励制度。支队宣教中心利用衡阳晚报、衡阳日报、衡阳电视台等地方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方式及受理范围、奖励办法以及时向社会公告受理及查处情况。利用户外广告屏、楼宇电子显示屏和车站、商场、宾馆等单位(场所)LED显示屏集中宣传。结合消防监督检查、“六熟悉”等工作,深入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开展宣讲教育。发动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街道、农村开展消防宣传。截止日前,全市共开展集中咨询活动20余次,展出展板2000余块,发放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宣传单和消防知识宣传手册共10000余份,播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知识广告100余次。
二是规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96119”火灾隐患举报专用电话,来访、传真、信函、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大队明确专人接听“96119”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热线。支队QQ群、支队微博和互联网邮箱由专人每日每时巡查,1小时内反馈火患举报中心。中心下设专职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各渠道接收案件2小时内统一完成录入派发。支队迅速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的受理查处、分类移送、跟踪督办、分析研判、曝光和奖励工作机制,严查重处火灾隐患,深入推进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
三是依法限时核实投诉内容。支队要求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必须在接到举报投诉后24小时内进行核查;对举报投诉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必须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且要求举报人举报火灾隐患,详细说明发现火灾隐患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尽可能提供真实的书面证明材料和其它有效证据。举报人举报火灾隐患,应当表明真实姓名,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联系电话等有关事项。举报的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查属实的,由消防机构按照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举报的同一单位、同一宗火灾隐患,不实施重复奖励,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四是落实举报投诉奖励措施。支队切实加大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力度,出台了《衡阳市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暂行规定》,明确举报投诉奖励方式及额度:对举报的火灾隐患,经核查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由负责核查处理的地(市)级或者县(区)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标准给予举报人奖金、颁发证书等奖励。举报内容核查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30—200的奖励,并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应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住址等个人相关资料。截至目前,通过举报来电、来信来函来访等方式共接受社会群众火灾隐患投诉举报261起,核实102起,发放奖金6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