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消防设施
消防部门临时查封
10月9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消防部门针对辖区苏杭大酒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自动设施损坏,擅自即投入营业使用,消防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进行消防整改。
苏杭大酒店位于宝峰路南,地处宝峰湖景区入口,地理位置极其优越。占地面积近千平米,建筑面积近万平米左右,使用性质为宾馆,两栋客房建筑分别为7层和5层,高24米。现有客房150余间间,员工35人。消防设施主要有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和消防器材。由于该酒店未履行消防报备手续即擅自营业,且消防自动设施损坏,消防通道窗户紧闭不具备通风排烟功能,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和《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122条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并对其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