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17时50分左右,长沙县中队接到指挥中心调令:长沙县高桥镇,一辆小车着火。接到调度后,中队迅速出动一辆泡沫水罐车及7名官兵,火速赶往现场进行救援。
当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发现,发现一辆小车正在燃烧,火势非常迅猛,并冒出大量浓烟,油箱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围观群众多,过往车辆多,严重威胁到周边群众及过往车辆的安全。见此情行,中队指挥员果断下令:单干线出一支多功能水枪对火势进行正面进攻,抑制火势的蔓延,同时组织官兵对周围群众进行疏散到警戒线外,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通过近10分钟的努力,明火全部被扑灭。在确保无任何明火后,中队官兵迅速对车辆进行降温,并把驾驶室的门撬开,对整个车头、车身进行彻底的降温,在确保无任何安全隐患后,中队官兵整理器材返队。
目前,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关部门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