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获悉,湖南省湘潭市岳塘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与双马派出所民警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双马正华润滑油销售经营部5个大型储油罐零散地放置在住房外,经认定属违反了消防技术标准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双马派出所当场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受理了该案开展调查取证。
经调查,双马正华润滑油销售经营部于2011年8月开始经营,虽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是其储存燃油的场所和设备均没有通过消防大队及安监部门的认定和验收,派出所和消防大队对其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该单位的露天油罐还储存了三十余吨燃料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目前该单位已被查封进行停业整顿,两名主要负责人蒋某某(男,岳塘区荷塘乡人)、蒋某(男,岳塘区荷塘乡人)被双马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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