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在建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狠抓火灾隐患源头管控,有效消除在建建筑工程存在的先天性火灾隐患,保障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连日来,古丈大队防火监督人员深入在建工程工地,对消防施工质量、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及外墙保温材料设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过程中,防火监督人员严格按照《消防法》和《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重点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电气焊等用火用电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临时建筑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水源情况,值班巡逻人员在岗在位和防火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检查人员当场给予指导和纠正,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消防安全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自觉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消防安全工作。二是要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真正达到人人会防火、人人会引导疏散、人人会扑救初期火灾、人人会实施火场自救等消防安全培训效果,确保工地施工安全。三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场所要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人员、管理落实到位。四是要充分考虑到各种消防设施在今后的使用,确保消防水源、消火栓正常运转,消防车通道畅通。
通过检查,极大的提高了施工、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明确了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同时有效的消除了在建建筑工程存在的先天性火灾隐患,保证了消防设施安装到位,保障了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