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日前,舟山市政府专题下发《舟山市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并以舟山市消防支队“清剿火患”系列行动为依托,明确要求各地要分阶段、分类别、分重点,对七大类场所进行全方位清剿。
《方案》强调,从发文当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全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基础上,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达到一般隐患百分之百整改、重大隐患百分之百挂牌督办,火灾明显减少,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各地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火灾稳中有降,全力确保全市火灾“四项指标”“零增长”。
《方案》结合全市实际,将家庭旅馆、居住出租房屋、“三合一”场所、各类小单位小场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清剿对象划分为七大类,并明确了具体整治内容:(一)家庭旅馆(渔农家乐)。对城区、城郊结合部、乡镇及海岛的家庭旅馆、渔(农)家乐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底数,重点整治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用火用电等方面问题。重点区域是定海观音桥,普陀朱家尖、桃花、东极,岱山衢山,嵊泗基湖及普陀山;(二)居住出租房屋。加强辖区内的居住出租房屋,尤其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的耐火等级、消防设施器材、内部用火用电等方面问题的检查;(三)各类小单位、小场所。对服装、制鞋、印刷、打火机、工艺品等行业家庭生产加工作坊进行排查,切实摸清生产性“三合一”场所底数。对社区、渔农村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酒吧、小网吧、小浴室、小足浴室、小歌厅、小棋牌室、小桌球室等小娱乐场所和小旅馆、小餐馆、小商店、小修理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洗衣店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四)高层、地下建筑。对本地区高层和地下建筑进行排查,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堵塞、举高车作业和扑救场地占用、自动消防设施停用、消防管网无水、水泵房控制开关未设置为自动、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五)人员密集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六)石油储运企业。对从事油品贮藏、经营的大小油库进行排查,重点整治消防车道不畅、消防水源不足、防火堤不规范、消防器材配置不到位、消防组织建设不健全等问题;(七)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年来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要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同时,《方案》还强调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清剿火患”战役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全市“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在市消防支队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将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及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乡镇(街道)要尽快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构,确保我市“清剿火患”战役的全面完成;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清剿火患”战役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工作流程,积极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对自身管理职责范围内,属于排查整治范围的单位,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一个不漏地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并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清剿办公室;三是加强宣传,全员发动。各级政府、各新闻媒体,要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切实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倡导广大人民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增强消防安全知识。各地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设立举报奖励资金,公布投诉电话,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作者: 舟山支队防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