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切实把“清剿火患”战役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深入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日前,温州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对全市26个火灾隐患集中区域进行挂牌督办整治的通报》(温政发〔2011〕59号),决定对鹿城区双屿街道等26个火灾隐患集中区域进行挂牌督办整治,督促各级党委政府逐级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综合整治,限期整改火灾隐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9月27日,省政府毛光烈副省长在宁波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时就全省“清剿火患”战役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省把“清剿火患”战役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放在基础条件来抓,作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点工作来抓。为深入贯彻落实毛副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温州市消防支队按照市政府“清剿火患”战役的整体部署,结合支队前期对全市各县(市、区)火灾隐患集中区域进行集中排查摸底的总体情况,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对全市26个火灾隐患集中区域进行挂牌督办整治的通报》,通过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工作制度,切实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解决消除各类突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健全火灾防范长效工作机制。
《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排查摸底,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综合整治。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谋划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地有声;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消防法》职责分工,坚持属地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要强化措施,明确标准,深入开展综合整治。各地要结合“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并严格按照《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部门法律法规出台整治技术标准,深入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三要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利用公告、宣传单、电视广告、电子显示屏、大型固定宣传栏和举办咨询及消防知识轮训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组织地方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安办及各(村)居干部开展消防法制、业务技能培训,确保各级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群体熟练掌握火灾隐患识别方法、检查要领、整改办法等,开展全方位“清剿火患”战役,同时要注意以点带面,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彻底根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