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毛光烈副省长召集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应急办、省安监局、省消防总队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并审议消防总队《浙江省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省政府副秘书长孟刚,省公安厅副厅长凌秋来以及总队程永利政委、冷俐总队长、曹瑞明副总队长、赵庆平部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总队程永利政委代表总队从规划编制的基本情况、规划主要特点、规划编制的重点和规划发布的建议四个方面作了汇报。与会领导和相关部门就参与消防规划的编制与意见征求情况进行了汇报说明,并一致审议通过。
会议认为,《浙江省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正确,符合浙江消防事业发展方向;设定的发展目标科学,切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提出的任务要求明确,体现了浙江消防事业发展的传承性、前瞻性、创新性,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制定的保障措施具体长效,对推动规划的有效实施起到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在听取了“十二五”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情况汇报后,毛光烈副省长充分肯定了规划编制取得的成果,并就全面落实规划提出了要求。他指出,规划重在落实,在实施过程中要坚决克服“重编制、轻落实”的现象,切实将消防规划作为一项服务民生的重要工程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议事日程,推动消防规划的有效实施。要加强规划实施务实举措研究,创新落实的务实措施,通过建立模拟评价机制,对规划制定的相关任务进行一个预先评估,分层次理清可以实现、争取实现、努力实现的各个方面任务,确保任务的贯彻落实;要实行指标模拟分解,对规划制定的预期性和约束性指标进行科学分解,分析落实各项指标的内在联系,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和消防工作的现状开展执行性预演,从而科学地落实相关指标任务。
毛光烈副省长强调,规划编制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要得以有效实施,科学制定好实施意见是关键。因此,公安消防机构与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及早谋划、及早研究、及早制定细化落实消防规划的实施意见,并要将火灾多发、易发、常发的“三合一”和发生火灾易造成伤亡大、损失大、影响大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地下管网等的消防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内容体现在实施意见中,切实通过规划的有效实施解决一批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毛光烈副省长要求,要做好消防规划任务的年度分解,科学合理分配年度相关指标任务,做到以五年抓年度,以年度推五年,并要将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使规划指标落实年年有任务,工作举措年年有创新,目标完成年年有考核,切实解决规划的历史欠账问题。最后他要求省发改委和总队要抓紧时间发布消防规划,以指导各市规划的制定和发布实施,确保规划实施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