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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专题发文给消防支队单位和个人记功嘉奖

   日期:2012-11-24     来源:北京消防网    作者:衢州支队 汪倩盈    浏览:495    
核心提示:近日,衢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衢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和姚伟标等同志记功的决定》(衢政发〔2011〕78号),

近日,衢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衢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和姚伟标等同志记功的决定》(衢政发〔2011〕78号),决定给予衢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记集体三等功1次,支队长姚伟标、原政治委员董卫军同志记个人二等功1次,朱芪孝、刘洪伟同志记个人三等功1次。
  《决定》指出,衢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在协助地方开展抗洪救灾、灭火救灾、化工企业抢险救援等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中表现英勇,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希望上述立功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不负重托,再接再厉,希望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以立功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团结奋进,锐意进取,牢记使命,为促进衢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历年来,衢州支队立足于队伍自身建设,立足山区消防实际,以创“党委政府放心、社会各界认可、人民群众满意”队伍为根本目标,苦练基本功,努力打造业务过硬、骁勇善战的精兵。在急、难、险、重的灭火抢险救援任务中,一次一次地展示出了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公安消防铁军形象。广大消防官兵大力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在关键时刻能够表现出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大无畏的革命精神,谱写了一曲公安消防“忠诚可靠、赴汤蹈火、服务人民”的英雄赞歌。尤其是今年以来,支队先后处置了2011年浙江海蓝化工有限公司“3.10”氢氟酸泄漏、巨化集团锦纶厂“5.2”环已烷火灾、浙江爱立德化工有限公司“5.10”火灾等事故,消防官兵顾全大局,英勇抢险,连续作战,处置得当,成功避免了事故灾害蔓延,避免了人员伤亡。
  衢州市政府在这一关键时期给衢州市消防支队记集体三等功,在对衢州支队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无疑也对接下来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支队党委和全体消防官兵均在备受鼓舞的同时,一致表示面对荣誉责任将更加沉重、挑战更加激烈,只有再鼓士气,再擂战鼓,才能无愧于昨日的荣誉,才能缔造出更加耀眼的光芒。要主动化上级的表彰为工作的动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让这一荣誉实至名归,为全面推进部队正规化建设和衢州经济建设作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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