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在全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暨“清剿火患”战役推进会,台州市政府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清剿火患”战役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下称《责任书》),旨在认真落实公安部部署的“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深入推动全市“三大战役”行动有效开展,最终达到火灾隐患彻底排查,重大隐患全面整治,火灾事故大幅减少,亡人火灾全面遏制,保障民生民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
《责任书》明确了九项具体工作目标,一是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清剿火患”战役行动负责,政府主要领导为本地区“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线负责;二是将“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经费纳入本地区财政预算,确保投入不少于50万元的经费用于“清剿火患”战役的补贴、奖励和战役行动过程中的宣传工作;三是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检查组、整改组、宣传组、督察组,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联合执法检查、联合督促整改、联合宣传教育、联合明察暗访等工作,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本辖区内重大消防工作问题;四是召开一次常委会专题研究消防工作;结合辖区火灾、产业等特点制定“清剿火患”方案;研究出台解决消防长远发展问题的方案和措施;召开一次规模以上的推进会或现场会;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拆违章、清火患行动,并有媒体跟踪曝光;五是完成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站人员编制及机构设置;督促检查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火灾隐患排查职责,将“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六是按照“网格化”排查机制,部署开展辖区塑料、工艺品、制衣等产业及违章搭建、“三合一”场所的“清剿”专项治理行动,在整治中,对本区域内的重大火灾隐患以产业、行业或区域等形式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在合理的期限内整改合格并销案;七是摸清辖区现有“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的底数、现状,落实消防安全整治,建立整治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八是结合辖区产业、行业特点及火灾形势,引导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村(居)委会及各界媒体主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九是战役期间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及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责任书》申明了奖惩措施,由市政府或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人员在战役行动结束后对县(市、区)政府“清剿火患”战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对履行九项具体工作目标成绩突出、工作显著的县(市、区)、乡镇政府,市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或发生亡人火灾及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责任书》的签订,势必对全市冬防工作,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等各项消防工作起到积极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