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芙蓉大队联合芙蓉区教育局、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就社会办学机构如何更好地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举办了专题培训,全区百余所社会办学机构负责人到场参加培训。
培训中,芙蓉大队副大队长刘立宪逐条逐项解说消防行政许可审批过程及申报条件,并根据社会办学机构所在楼宇实际,指导其更好地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在十八大召开之际,各单位更要严格自查,努力学习四个能力。于此同时,大队将安排专人联合工商、教育部门针对辖区社会办学机构开展专项检查,一旦发现隐患事故,将按情节轻重接受停产停业、临时查封或责令整改等处罚,大队将从严查处,决不姑息。
此次培训主要是为了从根本上杜绝个别单位负责人的逃责侥幸心理,为真正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的建立奠定坚实基础,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题责任意识,提高其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