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茶陵县人民政府正式行文,对县内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株洲粤港针织品有限公司二楼、茶陵县桥头招待所予以销案。
茶陵县粤港针织品有限公司(二楼),属于Ⅲ类地上汽车库,茶陵大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系统,仅仅设立了一个小于五米的汽车疏散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损坏率超过50%。茶陵县桥头招待所疏散通道数量不足,场所内未形成封闭楼梯间,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损坏率超过50%。为了督促这两家单位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社会环境良好,茶陵大队提请县人民政府对这两家单位实行了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随后,大队派出专门人员,深入两家单位指导、督促整改,促使两家单位落实措施、强力整改,消除了火灾隐患,得以成功销案。
随着株洲粤港针织品有限公司(二楼)等两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牌销案,茶陵县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期间立案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已经全部成功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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