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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局在我总队培训基地召开上合组织地震救援实战演练项目及设施建设方案研讨会

   日期:2012-11-24     来源:北京消防网    作者:总队司令部战训处 李琦    浏览:594    
核心提示:根据国家民政部安排,为谋划今年5月在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举行,首次由中国承办的上合组织地震救援实战演练工作。1月11日

根据国家民政部安排,为谋划今年5月在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举行,首次由中国承办的上合组织地震救援实战演练工作。1月11日,公安部消防局在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召开上合组织地震救援实战演练项目及设施建设方案研讨会。国家民政部、公安部消防局作战训练处,浙江省政府应急办、省民政厅、省地震局、省消防总队等领导以及7名公安部灭火救援专家,六个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所在总队的战训处长和山东、江苏、上海、四川总队相关人员共30多人参加了会议。民政部国际合作司伊佩庄副司长、从飞军处长,规划财务司郭子育副处长,公安部消防局作战训练处杨国宏副处长,省政府应急办综合协调处华瑞创处长、吴向中调研员,省民政厅机关党委余刚副书记,救灾处顾世检处长,地震局救援处叶建青处长,总队冷俐总队长、邵裕桥副政委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部局作战训练处杨国宏副处长主持。
  会上,民政部国际合作司伊佩庄副司长首先介绍了上合组织地震救援实战演练背景,他指出,上海合作组织是我重要战略依托和运筹大国关系的平台。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我国担任轮值主席国。为贯彻中央的战略部署,推动上合组织发展,民政部会同外交部、公安部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在华举办上海合作组织救灾联合演练”的请示,提出拟于2012年在公安消防部队“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浙江)举办主题为“8级强烈地震紧急救援”的上海合作组织联合救灾演练,并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同意。他还强调,此次演练是第一次由我国承办的联合救灾演练,通过演练势必对增进了解各成员国的救灾指挥体系、救援方法、救援装备和技术进展,提高各方协同救灾能力,增进传统友谊,促进上合框架下的救灾合作具有积极意义。
随后,公安部消防局作战训练处何宁高工介绍了实战演练初步设计方案,浙江省应急办华瑞创处长、省民政厅余刚副书记、省地震局叶建青处长分别作了发言。
  冷俐总队长代表省消防总队作了讲话,他指出,此次上合组织地震救援实战演练,是继2009年上合组织俄罗斯“博戈罗茨克”救灾演练后,我国消防应急救援队参加的第二次上合组织联合救灾演练,民政部、公安部消防局把这次救灾演练承办任务交给浙江消防总队,充分表明了民政部、公安部消防局党委对我总队工作的信任和肯定,虽然此次救灾演练规格高、难度大,前期筹备时间紧、任务重,但总队将严格按照部局要求,提前谋划、主动作为,科学部署、抢抓机遇,确保演练任务的圆满完成。
  在随后的方案研讨中, 7名灭火救援高工结合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以专业技术角度,从科目设置、人员编配、装备配置、协同配合等几大方面,对上合组织地震救援实战演练科目及设施建设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会前,与会领导还对总队培训基地以及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的模拟训练设施进行了实地勘察,并认真请观了看浙江省警官培训基地录像片。
  经过1天紧张激烈、深入细致地研讨,与会领导和专家初步确定了演练科目、设施建设规模和经费投入方案,明确了演练筹备分工和要求,并就上合组织地震救援实战演练演练筹备工作达成了共识。下步工作中,部消防局还将积极协调民政部,力争尽早落实经费,启动训练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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