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
6.1.3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时应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1.4 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3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4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5 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6.1.5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应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对其修改、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2 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3 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
4 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6.1.6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
2 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讯联络的方式;
3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 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6.1.7 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
2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
3 扑灭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 报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6.1.8 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2 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3 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4 逃生方法及路线。
6.1.9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
2 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3 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
4 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 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
6.1.10 施工单位应依据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的演练。
6.1.11 施工单位应做好并保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