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
2 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 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
3 层数为3 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 时,应设置不少于2 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
4 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 米;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m;
5 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6 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其它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m2;
7 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m2 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
8 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4.2.2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
2 层数应为1 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 m2;
3 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 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 m2;
4 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0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
4.2.3 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
2 会议室、文化娱乐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
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