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矿井地下部分发生特大火灾。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公安部消防局。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发生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一百万元,但政治、经济影响较大的,也按本条规定执行。
发生重大火灾,市(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部门。
军队、矿井地下部分发生特大火灾。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公安部消防局。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发生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一百万元,但政治、经济影响较大的,也按本条规定执行。
发生重大火灾,市(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