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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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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七条
日期:2015-01-06 浏览:
1004
核心提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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