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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灭火救援
第四十九条
日期:2015-01-06 浏览:
874
核心提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需要调动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火灾发生地的区政府应当对参加外单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需要调动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
火灾发生地的区政府应当对参加外单位火灾扑救的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所发生的物资损耗给予补偿;对相关人员工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火灾扑救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
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队员参加火灾扑救工作时,与公安消防队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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