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本单位消防安全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队伍,确定一名消防安全主任,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二)建立防火档案;
(三)开展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实行职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管理本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七)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本单位消防设施配备、维护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具体办法由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