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系统维护保养及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人员高消防技能。
(三)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四)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二.日常维护保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和试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和试验由有消防上岗证的人员担任。
◇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填写《消防控制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和《消防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每季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填写《消防控制系统季(年)检登记表》。
◇备用电源进行1~2次冲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实验。
◇对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泵进行自动或手动控制检查。
◇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用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1、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一次)、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防排烟设备包括排烟风口、正压风口、排烟机、正压送风机、正压送风阀。
2、内消火栓的控制设备。
3、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