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根据图纸或建设方的要求,控制盘可以采用明装或镶嵌与墙面上的方式安装,其底面高出地面控制在0.5~0.6m。 9.2 烟感和温感分别连接,分两路接入报警控制盘,并在每个回路的末端设4.7K检测电阻。 9.3 将手拉启动器、紧急停止开关和手/自动转换开关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5米处,并不能有倾斜现象。最末端的手拉启动器、紧急停止开关和手/自动转换开关后面分别安装4.7K的检测电阻。 9.4 蜂鸣器及闪灯安装在门的外侧,警铃安装在门的内侧,安装高度为距地(楼)面2.5米左右。最末端的蜂鸣器及闪灯、警铃后面分别安装4.7K的检测电阻。 9.5 电气管线: 9.5.1 所有电气线缆采用穿管或在金属线槽内敷设的方法进行。金属管道明敷在结构或墙面的表面,或预埋在结构层或墙面内。明敷的金属管线安装时力求横平竖直,整齐美观。 9.5.2 所有线缆的尺寸不小于1.5方毫米,且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穿在同一管道和线槽中。电气管线均有良好的接地。 10.管道试压: 10.1根据《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附录E试验方法的规定,七氟丙烷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1.5倍的最大工作压力(6.7MPa),即为10.05 MPa,当水压试验的条件不具备时可按照1.15倍的最大工作压力(6.7MPa)进行气压试验,即7.705 MPa。 10.2 经气压强度试验合格且在试验后未拆卸管道的可不用进行气密性试验。 11.系统调试: 11.1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在系统安装完毕,且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开口自动关闭装置、通风机械和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的调试完毕后进行。 11.2 为了防止误操作电磁阀启动器及就地手动启动器,调试时严格按安装手册进行。 11.3 检查控制盘各连接回路是否正确,有无故障信号产生。 11.4 对灭火系统的逐个进行试验,以确认其动作准确无误。 11.5 检测系统的一级二级报警信号是否正确,当二级报警信号产生后,系统延时30秒,并启动瓶头阀或选择阀上的电磁阀启动器。 11.6 检查系统的手拉启动和应急操作是否正确可靠,手/自动转换开关,紧急停止开关是否工作正常。 11.7 检查消防中央控制室能否接收到系统的报警、故障、喷气三种信号。 11.8 模拟喷气试验结合消防检测进行,使用的钢瓶数量为该保护区实际使用的钢瓶总数的10%,考虑到成本因素也可结合现场情况调整,但至少不少于一个钢瓶。 11.9 调试完毕即对系统进行复位。 12.系统组件的涂色与标志: 12.1 在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输气管道表面涂上红色,在吊顶、活动地板下等隐避场所的管道,涂上红色色环。 12.2 制作铭牌标明设备名称、对应的保护区域,特别对选择阀、主动钢瓶及其手动应急启动器加设标识。 12.3 在输气管道上标识气体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