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属IMO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公约《MARPOL 73/78》附则IV的关键设备。现行的排放标准和性能试验准则是1976年12月3日颁布的MEPC.2(VI)决议(称为老标准),本系列装置遵守2006年10月13日 颁布的MEPC.159(55)决议(称为新标准),公约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凡是吊装到不论新老船舶上的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都应满足新标准的要求。多级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利用活性污泥、接触氧化和膜生物反应器(MBR)的处理原理消解有机污染物质。MBR能达到高效、彻底和干净地处理污水,使排放水满足IMO 新标准和其他更严厉的要求。产品提供CCS证书和EC证书
本装置为专利产品,具有自主创新知识产权。
汇总各种规则和排放标准如下:
IMO
老标准 IMO
新标准 USCG Alaska
TSS (mg/l) 50 35 150 30
BOD5 (mg/l) 50 25 无要求 30
COD (mg/l) 无要求 125 无要求 无要求
大肠菌群 (个/100ml) 250 100 200 20
PH 6~9 6~8.5 无要求 6~9
余氯 (mg/l) 尽可能低 <0.5 无要求 10
型式试验天数, (天) 10 10 10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