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步骤
申请绿孚产品区域代理权的客户,首先向我司提交规定格式的《代理商申请表》(来电来函索取),由我司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后,申请人须提供一份产品进销当地市场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与销售策划方案。若我司研究可行,则与申请人正式办理区域代理权确认手续。
二、享受权益
1 、独家区域经销权
所有与我司正式签定区域代理协议的代理商或个人,享有协议区域内绿孚产品的独家销售权,依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两种类型的代理商:
( 1 )省级独家代理商授权代理范围:本省内各级地、市、县;
( 2 )地市级独家代理商授权代理范围:依据国家有关行政区划分的本地区具体覆盖的地、市、县的代理范围。
( 3 )经销商合同由公司总部与经销商签订。
2 、完全退货保障
为降低总经销商的经营风险,总代理商在运营产品半年后,仍不能形成分销的,公司将会对总经销商产品实行完全退货, 退货价格按照现行总代理价的80%退还货款,由此产生的运输和其它相关费用由总代理商承担。
3 、侵权赔偿
所有与我司正式签定区域代理协议的代理商或个人,必须履行市场监督职责,对当地市场上其他代理商的窜货、违价等侵权行为积极举报,并可享有相应数额的赔偿。
4 、售后服务
我公司所有产品,给区域经销商提供长期技术支持 、定期培训指导
5 、其他
我司所有区域代理商,均享上海绿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产品的优先知晓权与签约权;原和约期满,区域代理商享有当地的优先续约权;
四、运作规范
1 、区域要求
我公司有严格的区域划分政策,所有代理商或个人,均只能在其取得经销资格的区域范围运作,不得跨区销售,否则一概视为窜货.
2 、价格要求
所有代理商或个人,可以灵活掌握价格体系但是不可以窜货、违价销售。运作中,代理商的违约行为一经查实,我司可立即停止供货,同时取消对违约方的销售奖励,并可根据合同约定给予相应处罚;我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 、销量要求:按合同执行。
4 、网点要求
代理商签定区域代理合同,须承诺达到的终端网点数,并开展相应的促销活动。
经销商资格认定:
1 、各种所有制性质的法人及自然人,具备批发和零售资格,有较强的分销渠道和经营能力。目前正在经营同类产品者优先。
2 、在承诺完成全年销售任务的基础上,以绿孚产品的首批现款进货金额为最低认定标准。
3 、资格认定的一般要求:
(1)真诚合作理念;
(2)旺盛的事业心;
(3)良好的商誉;
(4)一定的经济实力;
(5)畅通的销售渠道;
(6)完备的人力资源;
(7)市场拓展能力;
(8)服务支持体系。
支持政策:
支持政策:
1. 完善的产品支持:
绿孚建材拥有丰富的产品线,节能及耐火材料生产系统,绿建材:绿色节能建材、防火防潮板材、中空隔音板、中空复合板、千色装饰板,绿住宅系统集成:AFA艺术构件等绿住宅系统.
2. 产品手册、企业画册、各类指导书、文化书籍、手提袋、产品样板、样品、广告笔、纸杯、各种荣誉证书、产品检测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