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技术要求
1、经过维修的各种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2、维修单位必须按规定,逐一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水压试验。另外,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 规定的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筒身有磕碰,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亦应进行水压试验检查。为防止污染环境,水压试验前应将筒体内的灭火剂分别放入相应的贮罐内。水压试验压力为灭火器设计压力的 1.5 倍。试验时不得有渗漏和宏观变形(残余变形量等于或大于 6%)等影响强度的缺陷。
3、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贴花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脱落的,应重新涂漆。
4、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水型的灭火器除外),均应进行烘干。
5、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
6、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7、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8、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9、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必须更换,并符合密封要求。干粉灭火器的防潮膜必须更换,并符合GB 4402第 2.2.5 款的规定。
10、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